德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注册资金2015万元,法人代表王建宇。

  公司在“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经济政策”的引导下,在德州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关怀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重视科学管理,强调工程质量。经过公司领导和各级员工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公司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成为全市知名房地产公司,为德州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社会稳定、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公司在创立第一年就成功开发并建设了德州一中7000平方米宿舍楼工程,在工期短、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并被评为“优良”工程。德州一中宿舍楼工程的成功使天宇房地产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后又承建了天衢路八一村及湖滨北路亚太小区建设工程,在公司科学正规现代化的管理下,工程建设、后期销售都顺利完成,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3年春,遵循市委书记黄胜同志在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讲话中提出的“再鼓劲,再提速,迅速掀起加快发展超常发展的新高潮”的报告精神,公司制定了进一步发展计划.特别是2003年在抚顺成立抚顺分公司,购地100亩,开发建设总面积18万平方米的辽宁抚顺“阳光家园”小区,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 “阳光家园”小区在抚顺市被评为优良工程,得到抚顺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好评,在抚顺创作了“五个一”,董事长王建宇先生被评为抚顺市 “优秀企业家”,由此公司成功打入东北市场,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如今,在董事长王建宇先生的科学领导下,公司制定了长远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人员素质,完善管理体系,以更为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 德州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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